“典”亮法治光芒

——我市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记

版名:要闻
  本报记者 冯荣
  5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颁布一周年。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也是美好生活的保障书。它关乎每位公民的切身利益,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
  一年来,我市在全社会营造尊崇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的新风尚,民法典的新规定、新精神、新理念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民法典“飞”入寻常百姓家
  “徒法不足以自行”,宣传教育是实施好民法典的基础。
  “孩子名字叫李奥德曼!”
  “不行,要叫李宾基思!”
  ……
  这是情景剧《取名》中的一幕。该情景剧在吴忠市第三中学一经上演,立即引起了学生们的兴趣。
  为增强青少年民法典普法实效,我市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我为普法献一策”活动。
  “由于法律从业工作者开展的法治教育讲座专业性、系统性比较强,不能引起学生们的兴趣。为此,我们精选与学生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编成普法情景剧,演给学生看。”市司法局宣传科科长张晓磊说。
  “民法典明确了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这给我们吃了颗定心丸,可以放心大胆地干了。”5月28日,在青铜峡市开展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中,陈袁滩镇人民调解员高强正向村民宣传民法典知识。
  各村的法治广场是村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也成了民法典宣传的主阵地。法治宣传栏、法律宣传艺术墙……如今,走进各法治广场,随处都能感受到法治气息。
  “在休闲娱乐的时候,看看案例解析、法治漫画,让大家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逐渐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镇村民强三指着法治宣传栏说。
  律师做客吴忠广播解读民法典、开设民法典“云”讲堂……为保证民法典在我市顺利实施,一年来,在推进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乡镇、进学校、进军营的过程中,我市各地各部门紧紧抓住讲什么、怎么讲、谁来讲等关键问题,把民法典法治宣传做到生动鲜活、内容专业。伴随着一次次“接地气”的宣传活动,真正让民法典走进千家万户、走进群众心里。
  民法典入耳入脑入心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法典时代”到来。
  作为跟民法典关系最密切的部门,市司法局积极发挥学习带头作用,天天有学习、周周有培训、月月有宣讲……如此密集的学习,让市司法局工作人员深刻感受到了学好、用好、贯彻好民法典的重要性和紧迫感。
  “司法工作者是法治的宣传者、引领者,也是新思想的倡导者、教化者,宣传民法典责无旁贷。”提起一年来,自己和同事们为宣传好民法典而付出的点点滴滴,青铜峡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盖圆圆感受颇深。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民法典颁布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学懂弄通民法典法条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同时,积极贯彻民法典精神、适用民法典规定,不断提升办案质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相较于过去的民法系统,民法典进一步保障了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并通过见义勇为免责、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于业主、保护个人信息等规则予以生动体现。”利通区检察院“小白杨”工作室成员顾婷说,近一年来,该工作室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理解与通晓民法典对民事主体的权利规定,推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作为司法机关,随着民法典实施的不断深入,我们力争让司法和民意同频共振,不断让人民群众在民法典的庇佑下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司法局局长周少云为民法典在我市的实施做出规划。
  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以民法典与民事检察为主题的研讨交流等……确保对民法典的学习入脑入心,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年来,我市各地各部门纷纷把学好用好民法典当做一项长期性的重要工作来抓,把握立法精神,明确主要内容,树立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意识。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民法典自颁布实施以来,不仅走进千家万户,来到每个人身边,呵护着人民美好生活,而且让法治吴忠的根基更加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