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知识

□阳光医保为民服务(连载之十四)

版名:时事
  66.公务员个人账户划拨:年龄在30周岁以内的按2.5%划拨,31岁至45周岁按3%划拨,46周岁以上(包括退休人员)按3.4%划拨。
  67.公务员住院医疗补助起付标准1000元(含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额),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个人负担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报销80%,个人负担20%。
  举例: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王某本次在吴忠新区医院医疗总费用为20000元,自费费用1000元,医保范围内费用19000元,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报销(20000-1000-500)*90%=1665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报销(20000-1000-1000-16650)*80%=1080元。
  68.副厅级(含在职和退休)及其以上干部为医疗补助照顾对象,起付标准500元,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个人负担部分报销90%,个人负担10%。
  举例: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王某(副厅级及其以上干部)本次在吴忠新区医院医疗总费用为20000元,自费费用1000元,医保范围内费用19000元,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报销(20000-1000-500)*90%=1665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报销(20000-1000-500-16650)*90%=1665元。
  69.城镇职工生育院前检查自2020年起一次性支付500元。
  7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经门诊急诊急救后的住院治疗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急诊急救费用可并入住院医疗费用中。
  吴忠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