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人民法院获国家级“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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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马一萍)日前,青铜峡市人民法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这是继2019年获得“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以来,该院再次获得此类“国字号”荣誉称号。
  长期以来,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绿色低碳发展,通过进一步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完善节粮、节水、节电、节油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办公和生活方式。同时,该院制定《青铜峡市人民法院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定期总结能源消耗情况,查找资源浪费漏洞,强化节能工作管理。
  下一步,该院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在巩固创建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节约型法院常态化建设机制,强化动态管理,不断提升节约水平和能力,加强“智慧后勤”建设,努力为实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