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代表联络与选举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2024年5月22日吴忠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版名:要闻
    
  根据吴忠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吴忠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经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联络与选举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根据《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更名后,两个工作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职务名称随之变更,不再重新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