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盾护“未”明天

版名:社会民生
    5月10日,吴忠市红寺堡区职业技术学校法治副校长为该校师生上法治课。

    4月29日,我市举行“法治护成长携手向未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题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宣讲相关知识。

    5月11日,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小白杨”未检团队联合司法社工开展未成年人观护帮教服务,并与帮教未成年人一起切蛋糕,传递司法温情。

  本报记者冯荣
 “请你多看几眼,多问几句,多做一点,及时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带给他正义的力量。让正义传递正义,让温暖传递温暖,让希望治愈绝望,让我们共同点亮他们的世界……” 
  这是公益宣传片《聚光》的解说词,一句句朴实却有力的话语,正是每一名未成年人守护者的心声,更是支持他们全力以赴的力量。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近年来,我市以促进家庭和睦、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普法先行增强自护能力
  近年来,一个个耸人听闻的校园欺凌事件不断冲击着我们的视听。
  “什么是校园暴力?”“面对校园暴力又该如何做?”吴忠市检察机关组织全体干警分组划片深入全市中小学校、职业技术院校,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实现对我市中小学生家长的全覆盖式宣传。
  “今天,我为同学们讲一讲涉及校园欺凌的相关法律法规……”5月10日,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炜以吴忠市第三中学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该校,为同学们做“拒绝校园欺凌,守护少年的你”为主题的法治宣讲。
  与此同时,在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中心学校,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生鹏带领“小白杨”未检团队以“青春与法相伴检察护航成长”为题,为该校300多名师生讲授了一堂生动的青春法治课;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洪霞以法治副校长身份,为红寺堡区职业技术学校师生带去一堂生动的法治课;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锦阔到宁朔中学为该校师生上法治课,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堂堂法治课从学生实际出发,采用“案例+法条+说理”的方式,向学生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有哪些表现形式,以及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欺凌者面临的处罚后果,并深刻剖析校园欺凌的原因,提出应对措施和预防建议,让学生认识到校园欺凌不仅是一种单纯的欺负,更是对他人尊严和权利的侵犯,引导同学们自觉抵制校园欺凌,遭受校园欺凌时要坚决说“不”,并学会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
  法治课时间虽然不长,但内容丰富,以案说法,赢得了师生的共鸣。“法治课的知识普及让我们懂得了如何辨别和正确应对校园欺凌,坚决不做校园欺凌的施暴者,更不做忍气吞声的受害者和无动于衷的旁观者。”吴忠市第六中学学生吕多多说。
  “被告人丁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现在开庭……”随着“审判长”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场关于“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的模拟法庭在同心县思源实验学校开庭。此次“模拟法庭”以学生为主体,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被告人、证人和法警等角色均由初二年级学生出演。从庭前准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最后陈述等环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高度还原庭审现场全貌。
  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流畅,现场氛围庄严肃穆,控辩双方言辞交锋,被告人真心实意忏悔。小演员们倾情表演,让旁听观众沉浸其中,深刻地感受到法庭的庄严以及法律的神圣,通过有形的沉浸式法治体验,提高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在学生心中种下敬畏和信仰法律的种子,同时也实现了法治教育从单一说教到牵引式学习的转变。
  近年来,我市通过走进校园,开班会、模拟少年法庭、交流座谈、国旗下宣讲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自护教育,共同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
  “扎实有效的法治教育,能够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吴忠市少工委主任张媛表示,今后将联合各部门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和模式,帮助未成年人从小把根扎正、向阳而生。
  加强关爱合力守护成长
  大部分人认为校园欺凌离我们很远,直到悲剧一次次上演,才发现校园欺凌就在每个孩子的身边。
  如何避免让青春误入歧途?面对罪错未成年人,如何帮助他们重返正轨?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是关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未成年人“六大保护”措施,这意味着未成年人保护需要各部门共同努力。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团市委及吴忠市、利通区等67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组成“联盟”,凝聚力量,发挥专业优势,全面加强“六大保护”体系建设,织牢织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出台的专门立法,已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该部法律的实施明确了家庭教育的责任,是弘扬家庭美德的法治体现,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这也意味着,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开启“依法带娃”时代。
  在全区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月期间,市妇联联合法院、检察院开展“法治护成长携手向未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工作人员结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等进行了以案释法,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明白教育孩子不是“以暴制暴”,而是“言传身教”,要给孩子最大的耐心和理解,帮助孩子抵制和应对校园欺凌,并增强“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以“小家”之风凝聚“大家”之力,共同维护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
  全市政法系统结合自身执法、普法优势,挑选业务骨干,多方同步推进普法进校园活动;全市法院系统组成宣讲团队,分片包校,结合鲜活案例以案释法;市妇联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宣讲团队,逐县逐村宣讲,在轻松快乐的氛围中教会家长如何关心孩子身心健康,提高家长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认知水平和责任意识;市司法行政机关组成以职业律师为主的宣讲团队,明确分工、相互配合,高效推动活动开展;团市委组织青少年社会工作者深入县区、社区、学校,开展青少年和学生自护宣传教育,通过引导青少年亲身参与,以直观的方式将安全教育寓教于乐……
  “孩子们,你们有什么烦恼都可以和阿姨讲,我们一起想办法。”为增强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的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深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我市还重点关注留守、困境、孤儿、事实无人抚养、重组家庭等特殊未成年人,及时落实关爱帮扶措施,不断延伸工作触角,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我们将立足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加强与各部门的联动协作,将宣传活动和案件办理、建章立制、系统治理有机融合、统筹推进,力争收集一批线索、办理一批案件、建立长效机制,让未成年人得到更好、更有力、更全面的守护。”张炜说。检察官寄语:
  校园欺凌不仅会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而且极易引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未成年人面对矛盾纠纷或困难,应采取合理合法的正确方式解决,而非成为施暴者,将解决方式暴力化。一旦触犯法律,除引发民事赔偿外,严重的甚至会导致刑事处罚。
  如遇校园欺凌,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积极寻求家长、老师和公安机关的帮助。一直掩盖事实,罪恶的雪球就会越滚越大。一味地忍耐就是对暴力事件的纵容,要用法律武器勇敢捍卫自己的权利。
  家长应该重视对孩子的教育引导。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我们应加强与孩子的沟通,科学应对和处理问题,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