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检法司合力为轻微 刑事案件办理按下“快捷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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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冯荣)近日,吴忠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吴忠市公安局、吴忠市司法局等共同研究出台《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下称《轻刑快办机制》)。 
  《轻刑快办机制》明确了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具体原则、案件范围、办理时限、认罪认罚程序、审判程序等内容,对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且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危险驾驶、盗窃、故意伤害、诈骗等案件,优先适用《轻刑快办机制》;简化告知程序、文书制作、庭审程序,实行集中移送审查起诉、集中提起公诉、集中开庭审理的“三集中”形式;对适用《轻刑快办机制》的案件,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律师,原则上由同一辩护人或值班律师担任,让小案快审快结。
  《轻刑快办机制》实行后,将逐步实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可将轻微刑事案件侦查、起诉、审判等司法程序缩短至10个工作日内,全程办理实现一个月终结,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提高了诉讼效率,大幅降低案件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充分彰显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