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安排部署,7月上旬至8月下旬,市委3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一托三”方式,分别对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利通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7家单位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巡察组
组长:马长贵
副组长:陈志良巨勤劳
巡察对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联系电话:17795366290
电子信箱:wzxunchazu1@163.com
副组长:高耀祖 胡云
巡察对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联系电话:17795366291
电子信箱:
wzxunchazu2@163.com 第二巡察组
组长:岳克军
副组长:马建军
巡察对象:市公安局党委
联系电话:17795366297
电子信箱:
wzxunchazu3@163.com 副组长:刘正红
巡察对象:利通区公安分局党委
联系电话:17795366298
电子信箱:
wzxunchazu4@163.com 副组长:薛博川
巡察对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联系电话:17795366299
电子信箱:
wzxunchazu5@163.com 第三巡察组
组长:李炯
副组长:丁志清
巡察对象:市委政法委
联系电话:17795366292
电子信箱:
wzxunchazu6@163.com 副组长:孙利涛
巡察对象:市司法局党委
联系电话:17795366639
电子信箱:wzxunchazu7@163.com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吴忠市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4年8月16日。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