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前三季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全区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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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丁宝萍)10月31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前三季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053元,同比增长7.2%,居五市第二位。
  自“百日攻坚战”实施以来,我市紧盯年初确定目标,深入实施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大力推广联农带农四种模式,拓宽增收渠道,挖掘增收潜力。前三季度,我市奶牛存栏33万头,生鲜乳产量129.5万吨,同比增长6%;肉牛、滩羊分别出栏19.7万头、334.5万只,同比增长19.3%、4.8%;瓜菜均价每公斤4.63元,同比增长64.8%。经营性收入人均达到5783元,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1.2%,同比增长6.3%。
  今年以来,我市始终把稳就业摆在优先位置,强化稳就业各项举措,落实稳就业各项政策,大力推行以工代赈、劳务输出、技能培训等措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3.36万人,实现工资性收入33.16亿元,分别同比增加3.9%、6.3%。持续推进农村改革,财产性收入增幅加大。全市新增分红村56个,分红金额达2618万元,分红村占股改村比例达到63.7%。农民承包土地进场流转交易21.89万亩,实现交易金额5.86亿元,土地流转费亩均1000元、户均增收5000元。财产性收入人均达到109元,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同比增长17.2%。
  同时,各县(市、区)足额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各类补贴6.7亿元,转移性收入人均达到1543元,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1%,同比增长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