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然明吞拐弯捞钱小额高频:

莫让农村“三资”遭“蝇贪蚁腐”

版名:时事
    分完了新华社发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少数不法分子却将其视为“唐僧肉”。半月谈记者近期采访基层办案人员和专家学者了解到,村集体“三资”领域贪腐案件花样繁多、散点多发,发生此类案件的地区多存在上级同级监督偏软、群众监督弱化等深层次问题。
  “利益黑手”伸向村集体“三资”
  不法分子蚕食农村“三资”手法花样繁多,既有“悍然明吞”,也有“拐弯捞钱”,主要呈现作案频次高、持续时间长等特点。
  “悍然明吞”:明目张胆却能屡屡得手。多名基层纪检干部表示,在农村“三资”贪腐案件中,相当一部分不法分子作案时其手段往往并不复杂,有些手段甚至极其拙劣,明目张胆直接侵吞。如有村干部“边建边贪”,在土建等项目中“捞油水”;有的甚至公然将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转入个人账户。
  “拐弯捞钱”:巧立名目手法多样。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不法分子染指“三资”手法多样,包括违规处置集体资源资产、侵占集体资源及收益、设立“小金库”等。如东北某市村干部于某通过虚构道路维修和渠道清淤工程,开具虚假发票,套取村集体资金共计30余万元;中部某市村干部杨某在兼任村下属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预付托管费用、收取现金不入账等方式套取资金20余万元,私设“小金库”用于村级违规吃喝等支出。
  “小额高频”:作案频次高,持续时间长。基层办案人员介绍,“三资”领域涉案人员单次作案金额往往不大,但作案频次高、时间跨度长。不少涉案人员作案时间在5年以上,有的甚至近20年。如西南某市一名村党支部书记从2006年起利用职务便利,先后20余次巧立名目蚕食各类专项资金,涉案金额达70余万元,直到2022年被采取留置措施,作案时间长达16年。
  “有的案件涉案金额并不高,却是农民高度关注的‘关键小钱’。”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蝇贪蚁腐”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若势头蔓延恐拖累乡村振兴进程。
  多重因素致“蝇贪蚁腐”屡查屡现
  ——乡镇党委对农村“一把手”倚重多监督少。多位纪检监察干部表示,部分地区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的乡镇干部认为村干部只要能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妥善处置基层矛盾就行,对村干部监管相对较少。
  ——村级干部相互监督弱化。记者梳理发现,在发生“三资”贪腐案件的地区,村干部多是党务、村务、经济“一肩挑”,农村党组织、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层多为“三套牌子一套人马”,基层监督存在“裁判员和运动员是同一拨人”等问题,同级监督开展较为困难。
  ——群众监督作用发挥不足。
  “有些案件线索是多年前的,我们打电话给举证人,他们要不就记不清,要不就没时间。”北方某市纪检干部告诉半月谈记者,有的农村留守老人较多,对村务不了解不关心,对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更是无法评判,还有群众不愿或不敢为查案举证。
  ——监管合力有待加强。“从脱贫攻坚到如今的乡村振兴,农村接收的帮扶资金来自多个条线、多个主体,比如林业条线投的钱,如果林业条线自己管不好,交通等其他部门不可能去管。”多地纪检干部表示,一些农村的资金、资源、资产存在历史遗留问题,需要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合力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