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荣见习记者马昊坤)3月26日,吴忠市农业农村局、吴忠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组成联合督察组,全方位开展执法检查,并积极向沿岸村民及垂钓者宣传禁渔政策,进一步增强村民法律意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黄河吴忠段及其附属水域为禁渔区,每年4月1日至7月31日为禁渔期,在规定的禁渔时间和范围内,严禁任何人在水域内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允许一人一杆一钩的垂钓方式,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视情节处以罚款甚至刑事处罚。
吴忠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人员周学林介绍,自2003年起,我市连续15年对全长69公里的黄河吴忠段实施休渔,对黄河卫宁段兰州鲶及黄河青石段大鼻吻鮈两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吴忠段实施全年禁渔。2024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工作人员237人次,全面开展黄河禁渔、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专项执法行动。配合公安部门破获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查获非法捕捞大鼻吻鮈、拟鲇高原鳅共1132条。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禁渔工作“线上+线下”常态化宣传,通过岸上查、河边巡等方式,强化禁渔巡查。针对偷捕偷钓行为发生较多的重点点位,盯紧夜间、凌晨等重点时段,增加人手,强化巡查蹲守,持续做好辖区内禁捕水域夜间巡护,确保监管无死角。与此同时,我市还开展增殖放流,自2010年以来,共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8次,向黄河吴忠段投放各类鱼苗及水生动物2.5亿尾。
“现在是鱼类春季产卵期,也是保护黄河渔业资源的重要时期,这段时间我们将会加强执法力度,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不要非法捕捞,保护渔业资源人人有责。”周学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