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马琴)近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区20余名检察干警观摩同心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某某等6人敲诈勒索涉恶案,并召开会议进行评议。
此次庭审评议案件社会关注度高、案情复杂。庭审中,公诉人围绕犯罪事实、社会危害性、量刑建议等进行精准指控、分组举证、有力质证。针对本案争议焦点,公诉人立足法律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精准答辩、充分论证,全面揭露犯罪事实,指控涉恶团伙实施的敲诈勒索违法犯罪行为,彰显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惩处恶势力犯罪的坚定立场。
庭审结束后,与会人员召开庭审观摩评议座谈会。“公诉人表现可圈可点,庭前准备充分,法庭教育环节效果显著”“今天的庭审释放了司法的善意,体现了法律的温度”“庭审观摩不仅是学习的机会,更是对检察工作的‘反向检验’”……参与庭审观摩的评议人员围绕法律文书质量、公诉人出庭规范、举证逻辑、讯问策略、释法说理和庭审效果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评议,并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
此次庭审观摩及评议,不仅是检察机关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提升司法办案质效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检察长带头办案+导师传帮带”机制的重要延伸,更是检察机关围绕庭审实质化强化出庭公诉能力建设的重要路径,进一步启发了办案思路、开阔了办案视野、揭示了存在的问题、指明了改进的方向,实现了以听促学、以评促改、以议带训的目标。
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开展“推门听庭”,将观摩成果转化为提升办案质效的实际行动,聚焦检察长出庭、导师制等创新机制,全面提升公诉人综合应变能力、语言组织能力、业务素质能力,真正做到指控犯罪有力度、释法说理有深度、公诉意见有温度,以刑事检察队伍建设助力刑事检察工作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