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养犬登记?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版名:社会民生
  吴忠市民王先生询问:如何进行养犬登记?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吴忠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回复:目前全市各派出所均设立了养犬登记窗口,民警现场审核资料、录入系统、核发准养牌。根据《吴忠市养犬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养犬人持合法有效的狂犬病免疫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犬只登记。公安机关收到养犬申请,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放犬只标识牌或者植入犬只电子标识。犬只标识牌毁损或者灭失的,养犬人应当申请补发。第十七条规定养犬人或者养犬地址发生变更的,养犬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犬只死亡、转让、丢失无法找回、放弃饲养犬只或者犬只被依法没收的,养犬人应当自相关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养犬人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或者犬只免疫有效期满未对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注销其养犬登记。
  个人申请养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固定住所。(三)取得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申请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用于重点仓储、施工场地、财务室等特殊场地的看护或者其他合法用途。(二)有健全的养犬管理制度,并有专人负责管理。(三)设有安全、牢固的犬笼、犬舍、围墙等拴养或者圈养的设施和条件。(四)有犬只免疫证明。(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跑腿记者赵秉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