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民杨女士询问:我买了一件羽绒服,但与商家承诺的内胆、版式完全不符,应该到哪里投诉?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修正)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201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2号)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应当根据事实,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合理地处理。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属于民事争议的,实行调解制度。第六条,消费者投诉由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经营行为发生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第七条,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授权其派出机构,处理派出机构辖区内的消费者投诉。
第十一条,消费者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被投诉人;(二)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投诉的日期等。
故申请人可以到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提交投诉材料,也可以进行网上申报,并将申请材料电子化后,提交审核部门预审。审核部门预审通过后,进行网上受理办理,作出审批决定,审批结果通过电子、快递或主动上门等方式送达。
(跑腿记者 马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