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同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和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某文具店检查。 本报讯(通讯员 马英花)近日,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同检同行”志愿先锋队与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双线联动,直击学校周边便利店、小卖部、文具店等重点场所,共同开展校园周边商标“假水”专项检查行动,以“双蓝”护航青少年合法权益。
专项检查中,检察官与执法人员到同心县第二小学、第五小学周边1公里范围内经营主体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检查,重点排查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饮料。
通过细致查验“假水”的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商标注册证明等相关材料,严格核查产品包装、标识、防伪码等关键信息,逐一比对商标图案、文字细节,严防“三无”饮料流入校园周边市场。
此次行动既是监督,更是守护,更好将普法融入监督,通过“释法说理+风险提示”提升经营者责任意识,同步推动检察力量与行政监管协同发力,推动监督从“治已病”向“防未病”延伸和深化,携手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及周边环境,合力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