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一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于近日发布《关于公布第七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由青铜峡市申报的丁明山、王光磊、夏栋3名传承人被列入第七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截至目前,青铜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收录保护名录140项。其中,国家级名录1项,彰显了青铜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在全国层面的独特价值;自治区级名录10项,吴忠市级名录42项,青铜峡市级名录87项,形成了层次分明、覆盖广泛的非遗保护名录体系。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的有99人,其中自治区级7人,吴忠市级24人,青铜峡市级68人,他们是非遗技艺传承与发展的中坚力量。此外,青铜峡市还设有自治区级传承基地4个,青铜峡市级非遗工坊7个,为非遗传承提供了坚实的载体。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广泛涵盖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技艺、传统美术等多个类别,充分展现了青铜峡市丰富的文化底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