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享受自治区任职累计满20年优秀 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奖励补贴新增人员公示

版名:时事
  根据《关于对全区连续任职20年以上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给予奖励补贴的规定》,现就我市拟享受自治区任职累计满20年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奖励补贴的5名新增人员公示如下:
  1.王金龙,男,汉族,196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曾任吴忠市利通区板桥乡李闸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所在村于2025年5月被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评为“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
  2.李宗明,男,汉族,197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曾任盐池县大水坑镇东风村党支部书记,现任盐池县大水坑镇东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所在村于2025年9月被中国计划生育协会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协会村级先进单位”。
  3.杨云,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盐池县冯记沟乡雨强村党支部书记。所在村于2023年3月被农业农村部评为“第十二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4.张伟,男,汉族,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曾任同心县韦州镇甘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现任同心县韦州镇甘沟村村委会主任,于2021年4月被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评为“全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5.张树森,男,汉族,195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曾任同心县张家塬乡汪家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现任同心县张家塬乡汪家塬村村委会主任,于2012年11月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全区优秀人民调解员”。
  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至2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吴忠市委组织部举报。举报电话:0953— 2037637,来信请寄吴忠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邮政编码:751100),来访举报室设在吴忠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行政中心915室)。受理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 12:00,下午2:00— 6:00。
  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的问题,举报人要尽可能提供举报事实或线索。吴忠市委组织部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享受奖励补贴,将取消被举报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