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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的实施,将有利于推动完善以预警信号为先导的极端天气应对工作体系,提升我市极端天气应对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吴忠市极端天气应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耿红霞说。
《吴忠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全文仅有16条,开篇便明确立法目的是“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首要原则是“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这既是一部实实在在的民生立法,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小切口”立法的创新探索。“《吴忠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通过精炼的条款设置,进一步优化监测预报预警和传播机制,细化政府、部门和重点单位应对措施,前瞻性规定极端天气应对能力提升举措,构建‘监测—预警—响应—能力建设’的全链条制度体系,理顺极端天气应对体制机制,突出吴忠实际,力求小而特、小而管用够用。”耿红霞说。
从筑牢应对极端天气的安全防线,到构建守护生态环境的绿色“长廊”,市人大常委会的特色立法之路越走越宽。清水河作为宁夏汇入黄河的最长一级支流,对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至关重要。2025年,我市与固原、中卫两市联合开展市际协同立法,为加强清水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提供法治保障,以法治之力护航清水河绿色发展。
“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支持下,吴忠市与固原市、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及政府牵头组织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在前期调研、座谈交流的基础上,共同起草了《清水河流域协同保护条例》初稿。我们又结合吴忠实际,增加了我市清水河保护中水土流失治理、生态修复和水污染防治等重点内容。”市河湖服务中心(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马鸿林说。
《吴忠市清水河流域协同保护条例》于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25条,从协同机制、制度建设、管护措施等方面作出全面规定。《吴忠市清水河流域协同保护条例》同样以“小、快、灵”为切入点,不仅填补了自治区和我市区域协同立法的空白,更是市人大常委会探索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新路径的有益实践。
“ 我们将依照《吴忠市清水河流域协同保护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建立健全三市协同保护工作机制,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河湖管理保护一体化,强化农业污染防治,抓实水旱灾害防御等各项工作任务,构建起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贯通一体的清水河流域协同保护治理新格局。”马鸿林说。
从契合发展需求的“管大局”之法,到回应民生关切的“惠民生”之法,市人大常委会以生动的立法实践,诠释了立法为民的使命担当。展望未来,市人大常委会将紧扣市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以“小切口”立法破题、“高质量”立法发力,不断探索地方立法新路径,为推动城乡发展进步、人民生活幸福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