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022年3月,陈老伯因家中卫生间漏水,上网找了一家维修公司。正式施工前,维修队告知其根据预估需要7—10斤“正规进口胶水”,单价为每斤198元。陈老伯认为费用总价合理便同意施工。不料维修结束后,维修队的领队轩某却开出了1.4万元的“天价”账单。
陈老伯认为费用明显高于约定价格及市场价,当场表达不满并拒绝付款。轩某便一边大力敲打桌子一边说:“你今天如果不付钱的话是肯定走不出家门的!”“这钱你付也得付,不付也得付!”另外两名维修人员则堵在陈老伯家门口,不让其离开家中。
年逾花甲的陈老伯独居家中,面对3名壮汉近2小时的威胁,他顾虑到家庭住址等信息已被对方掌握,害怕遭到报复,只好妥协支付了1万元。然而第二天,陈老伯发现漏水问题并未修复,便向当地派出所报警。
公安机关经侦查后发现,该维修队固定成员有3人,除领队轩某外,还有负责在网络上发单接单的任某甲和同样从事“注胶补漏”的维修工任某乙。作案时,他们往往先以相对较低的价格诱使客户同意施工,再以漏水量较大等理由加价,如果客户不接受高昂报价,便会遭到言语恐吓、滞留纠缠等“软暴力”威胁,导致部分被害人在很长一段时间担心家人的人身安全,害怕被报复。而他们所用的胶水成本每斤仅1—8元,“注胶补漏”的方式不仅不能真正根治漏水,反而会破坏房屋结构。
法官说法: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轩某、任某甲、任某乙经常纠集在一起,以长期滞留在被害人家中纠缠滋扰、言语恐吓等“软暴力”方式,对被害人形成心理强制,在相关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3名被告人迫使他人交付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惩处。
据此,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涉案金额及悔罪表现等,依法判处轩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判处任某甲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任某乙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来源:“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